彭阳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更新时间:2024-02-0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782 浏览:16448

摘 要总结彭阳县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工作措施,以为推动当地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借鉴.

关 键 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措施;宁夏彭阳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24-0201-01

彭阳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全县上下一定要保持强烈的紧迫感和高度的责任心,把林权改革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及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合力攻坚,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1.认清形势,增强林权制度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发展现代林业的强大动力

为了从根本上增强彭阳县林业的发展活力,必须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建立健全彭阳县林业生产机制和产业体系,全面提升林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1-2].

1.2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惠民工程”

彭阳县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发展林业经济潜力巨大.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可重新调整农村分配关系,实行“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将为全县林果产业提供发展空间,有利于实现林业多元化投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1.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利于明晰产权

改革,可从根本上解决产权归属不清、经营主体不实、经营机制不活、利益分配不均等问题,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明确任务,扎实推进林权改革各项工作

2.1 严把工作程序

严格按照“宣传动员、调查摸底、公示林权现状、外业勘界确权、签订承包合同、审核建档、发放林权证”等几个步骤来实施,做到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实现全过程“阳光操作”.乡镇主要领导要积极开展调研,掌握工作进度,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及时对林改工作进行政策指导[3].


2.2 严格明晰产权

对已承包的集体地,进一步稳定和完善承包关系;对尚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地,要采取家庭承包经营、集体股份合作经营和其他经营方式明晰产权.在生态移民迁出区、县城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等范围内的集体林地,各乡镇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可采取集体股份合作经营和其他经营方式;对权属有争议林地、林木,要依法调节,落实经营主体[4].

2.3 认真做好勘界确权

产权明晰后,要实地勘界、登记,将林地进行准确的定界和勾图,做到地块、地类、面积和四至界线“四统一”,使登记内容和相关数据齐全规范、准确无误,图、表、卡、册一致,人、地、证相符.

2.4 切实加强档案管理

完整、准确、系统的林改档案,是林改工作的客观反映和重要的历史见证,是改革成果的重要体现.各乡镇要将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贯穿于林改全过程.

3.落实措施,确保林权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2012年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关键年,全县林权改革要紧紧围绕“明晰产权、勘界发证、明确责任”三大任务,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要及时召开乡、村、组干部会议,立即安排部署林改工作,确保10月底前完成12个乡镇36个重点村的主体改革任务,其余村组要同步推进,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

3.1 责任上再落实

各乡(镇)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林改工作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乡镇干部直接抓、技术干部蹲点抓的工作机制,形成林改工作整体合力.

3.2 宣传上再强化

各乡镇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对林改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新闻媒体也要加大宣传力度,为改革提供舆论支持.广泛宣传林权改革的各项政策,以及改革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使广大群众认识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及其深远意义,增强群众参与林改的主动性、积极性,使农民群众对林改政策的知晓率达到98%以上[5].

3.3 质量上再保证

林改工作质量是通过验收的关键.各乡镇要认真贯彻执行区、市、县林权改革的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严格按照规定动作和程序要求,一道程序也不能少,决不能因为赶进度而忽视工作质量.

3.4 力量上再保障

当前,全县林改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充实林改工作人员,要增派懂业务、责任心强的林业技术干部和工作人员参与到林改的各项工作中,保证林改工作顺利进行.为了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县有关部门专门安排了林改工作专项经费,专门用于资料印刷、设备购置、宣传培训、车辆燃油和干部工作经费补助等,以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4.参考文献

[1] 徐济德,许传德,黄东,等.福建林权制度改革的调查与思考[J].绿色中国:理论版,2005(12M):12-16.

[2] 李然,严立冬.我国林权改革制度窥见[J].当代经济,2005(2):59-60.

[3] 李凤辉.华安县湖林乡集体林权改革的实践与措施[J].福建林业科技,2005,32(4):221-224.

[4] 李娅,姜春前,严成,等.南方集体林区林权改革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07,35(5):1488,1493.

[5] 裘菊,孙妍,李凌,等.林权改革对林地经营模式影响分析——福建林权改革调查报告[J].林业经济,2007(1):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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