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高等教育领域的责任

更新时间:2024-01-1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0832 浏览:144100

摘 要:教育一方面是劳动者劳动能力的发挥和发展的途径,另一方面也是国家发展科学文化,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它不仅代表了一个国家的经济文化水平,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和决定一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作为国家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高等教育的地位可谓是至关重要的.那么,在高等教育领域中国家财政应承担什么责任国家财政支出应如何对其进行支持将以师范生免费教育为切入点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关 键 词 :高等教育;国家财政职能

从社会公共需要的角度可以把教育分成两类:一类是社会需要性质的教育事业,其旨在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提升整个社会社会福利.它不追求利润,而是以实现社会福利为前提,因而具有“非排他性”的特征,所以这类教育是纯公共物品,如我国的义务教育.第二类是非社会公共需要性质的教育事业,这类教育在提高社会素质的同时又允许提供者追求一定的利润,如我国的高等教育和各种职业技术培训等.

既然高等教育作为非公共需要性质的教育事业,加上其本身又具有一定的盈利性质,那么照此理解,政府在高等教育这个领域不需要承担太多责任,只需要像对其他市场主体一样进行市场调节即可.然而,我国的高等教育有其特殊情况,使得国家财政必须对其承担责任并加大支持:一方面,高等教育为社会提供各方面的人才,是国家经济发展、实现现代化的必要手段;个人通过接受高等教育可以获得较高的收人和社会地位.因此社会和个人从高等教育中获益都非常大,由他们承担一定比例的教育成本,经济理论是支持的.而且,接受高等教育是一个选择的过程,排除了所有人都能接受的可能性,根据“受益者付费”的原则,不应当对高等教育免费,否则就违反了公平原则.另一方面,检测设高等教育完全由市场调节,自有其效率方面的优越性,但作为一种准公共物品,高等教育的目标同样不是盈利,而是提升民族素质,所以利润不应成为其第一追求.同时,在我国的实际情况中,大学主要还是作为学术机构,而不是作为经济主体.并且,大学并没有很强的盈利能力,相反,许多大学如今已是负债累累,为了不影响其为我国建设输送高素质的人才,财政部门对其的支持显得至关重要.

目前,由于前一期的大学扩招,大学资源愈加短缺,大学生的质量普遍有所下降,大学教育与市场需求脱轨,大学生就业困难等问题逐渐突出,这些高等教育现状都要求财政为高等教育写单.

政府对高等教育负有责任有其理论依据. 消除贫困、失业、文盲等社会现象隶属于我国公共财政的经济稳定和发展职能.精确的说,主要符合于经济发展职能.作为一种准公共物品的高等教育,其成本是巨大的,然而它又是社会经济发展所必需的,这就决定只有政府才能承担起调节其的责任,而且政府也必须承担这个责任.政府调节的优势体现在:(1)政府在这个领域能较好地配置资源.由于具有“免费乘车”的可能性,市场的调节在这个领域是无能为力的.如果由私人部门提供基础,根据帕雷托最优和市场机制追求效率最大化的资源配置方式,必然会导致学校集中在收人水平较高的地区,且收人越高的地区学校集中密度越大,而贫困地区的学校会屈指可数甚至没有.同样,在一个国家,学校和师资力量也会向发达地区集中,而留给欠发达地区的教育资源只能是十分贫乏和落后的.(2)政府能保证公平与效率的结合.如果完全由市场调节,教学资源大都集中在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人是不公平的,而且贫困地区师资力量缺乏,必然导致“贫困―― 低教育水平―― 低就业能力――低收人水平―― 新的贫困”的恶性循环.而政府的较为均等的教育投人,会降低收人的不均等,并为贫困阶层永远摆脱贫困创造机会.


由上述论述可以看出,政府和公共财政的职能要求国家对高等教育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共财政支出必须对高等教育给予支持.具体说来,公共财政支出对高等教育予以支持时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教育资源分配应注重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这就决定了公共财政政策或政府财政职责的选择性.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在教育财政领域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公共财政资源在不同阶段的教育之间、不同的区域之间以及不同教育主体之间的分配,当公共资源更倾向于高等教育时有助于公共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但是同时却会因用于义务教育的公共资源的减少而有损教育的公平;另外当公共资源更倾向于社会弱势群体时有助于教育的公平程度提高,但却由于不能把更多的公共资金用于能力较强的人的教育而使教育投人的边际收益减少从而降低公共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显然,公共教育资源的配置完全取决于政府在公平与效率之间的权衡选择,政府究竟把公平和效率何者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必然会导致教育财政活动有不同的结果.

(2)注重财政支出的效应问题.这就关系到学校是将财政拨款用于提高教学水平,学生素质,师资力量等方面,还是用于政绩建设方面;是着眼于学校未来发展的战略投资,还是学校现实的教师的满意,上级部门的满意

(3)加强教育财政的法制化建设.为了达到法治就必须加强法制化建设,这既是为了防止政府财政活动随意性的需要,更是为了提高财政自身效益的需要.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教育财政法制化建设非常迫切.目前教育财政预算被随意更改的现象比较普遍.为此,一方面应当加强教育财政预算体制的改革,如取消预算外资金存在的合理性.一方面要加强预算审批的程序管理.

新华网北京3月5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这意味着,近代中国在相当长时间内实行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如今将重新返回大学校园.

目前,教育部直属有6所师范大学:分别是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按照师范生免费教育的这一新政策,今后考入这6所大学的师范大学生,不用再交钱读书.

――摘自中国教育新闻网

这个案例就十分典型的揭示出了财政职能与财政支出之间的关系.

近年来我国出现了东西部教学资源分配严重不均,师范类大学毕业生不愿意到经济落后的西部地区工作;许多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学生因家庭贫困而上不起大学,优秀学生不愿意报考师范类专业等现象.如果任由这些现象发展,必将影响我国的整体教育水平,并且会在中西部地区造成“贫困―― 低教育水平――低就业能力――低收人水平―― 新的贫困”的恶性循环,难以实现我国经济水平的整体提高.由此,政府于2007年颁布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即是政府应对于高等教育弊端,依据财政职能所作出的正确决策.通过该项政策,贫困地区的优秀学生就有机会进入这6所师范类大学学习,像华中师大就表示其生源的90%将来自于中西部地区.同时,某些师大规定大学毕业生将赴中西部工作三年,这就为中西部教学资源的来源作了保证,并且这些大学的毕业生都十分优秀,有利于提高中西部的教学教育水平.此项政策的实施完全由政府写单,学校并没有因此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因而不会影响这几所师范类大学的教学水平,可谓是一举多效.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对于中西部地区来说,师范生已经成为了一种稀缺资源,仅凭市场调节根本就不可能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此时就必须完全借助于国家财政职能发可优化资源配置,优化高等教育结构的功效.

当然,在市场调节能起主要作用的地方国家财政可以不触及或者少触及,只是起到补充及完善作用.而在国家财政和市场同时可以发挥作用的领域,应给予市场调节的空间,一方面可以促进国家的市场化,另一方面也可以减轻国家财政的负担,将财政资金用到效率更高的地方.政府对高等教育的财政职能,用的好了就是一剂良药,用的不好了就是一张漏网,好与不好,关键就看政府如何负担其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