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融合模式

更新时间:2024-03-1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286 浏览:10852

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是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实现会计集中核算制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过渡有三种方式:完全转型,即取消会计集中核算,单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简单合并,即在保留原会计核算部门的同时增设国库支付部门;完全融合,即将两种制度的机构与岗位职能合二为一.本文拟选择完全融合模式进行初步探讨.

一、完全融合模式构建的具体措施

第一,融合机构与岗位职能.调整原会计中心的职责并进行机构转换,成立国库支付中心,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同时,为实现支付与核算职能的统一,支付中心设置了审核核算部和资金支付部,前者负责原始单据的审核、支付申请的录入和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后者负责支付指令的发送、两个零余额账户的管理与总预算会计账务等.

第二,开设国库集中支付账户.在写作技巧银行开设两个集中支付账户:一是会计中心开立的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二是财政局开设但授权支付中心管理的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统一的单位零余额账户,由于支付中心和写作技巧银行均为预算单位设置了内部虚拟账户,因此《财政授权支付凭证》或银行对账单,都能按预算单位出具.

第三,融合国库集中支付流程.无论是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单位均应先向审核核算部提交《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申请》,再由资金支付部向写作技巧银行开具《财政直接(授权)支付凭证》,从财政零余额账户(单位零余额账户)予以支付.

第四,统一集中支付与集中核算平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也能生成单位会计凭证,但初始设置繁琐、远远不能满足核算需求,如果利用集中核算的前台报账系统做报账单,又存在平台切换频繁、数据无勾稽关系等弊端.因此,按照支付中心的设想,软件开发者在《支付凭证》编辑窗口中添加“核算信息”功能按钮,《支付凭证》录完各要素后,即可调出“核算信息”窗口做相应会计分录,从而使支付与核算在同一操作平台上实现了融合.

二、完全融合模式的优越性

第一,国库集中支付解决了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增强了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杜绝了财政资金的截留、挪用问题;强化了预算约束力,规范单位的用款行为;实时、准确地反馈预算执行信息,增强了财政资金运作的安全性.

第二,完全整合模式融入会计集中核算,使运作更加有效.一是保证国库集中支付会计信息质量,支付与核算都由支付中心的专业人员来,提供的会计信息可信度高,既利于对预算执行的分析、决策,也利于预、决算的准确编制.二是实现对单位所有资金的监督管理.单位的自收自支经费、往来款项和历年结余等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因其属于会计集中核算的范畴,不但不会脱离财政监督,还可以沉淀在集中核算的单一账户中继续发挥“第二国库”的功效.三是加强对授权支付资金的事前监督.单位使用和调整授权支付额度必须向支付中心提出申请,并附相关的原始凭证等,从源头上防止单位资金浪费.


第三,完全融合模式较简单合并模式更具优势.一方面,完全融合模式充分利用会计中心原有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改革成本较低;另一方面,它不仅办事流程相对简化,还实现了会计与预算的“无缝对接”.

三、完全融合模式运行中的问题

一是试点单位预算资金支付账户不一.如基本建设资金,上级有专门的管理办法,要求各级基建资金必须纳入专户管理与核算,导致预算的部分资金无法直接支付,而费、个税等委托收款项目,由于零余额账户不能实现自动扣缴,这些款项只能先在原基本户上托收,再从零余额账户归垫资金,不仅操作复杂、也与改革初衷不符.

二是指标与集中支付不协调.一方面,指标下达不及时,支付成了无源之水.如对已核定的上年额度结余未形成本年可用指标,单位无法报计划、用款,影响到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个别指标不够明细,不利于支付控制.

三是单位用款程序与手续繁琐、复杂.首先,用款计划的报批不够便捷,专管员的录入量大,各科室的进度不一,造成用款计划的下达出现延迟;其次,支付时的业务量成倍增加.如发放人员补贴,以前报账员填一份报账凭证、会计中心开一张支票即可,而现在由于系统不支持多条用款额度的合并支付,报账员需分别按“离退非统发”、“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等项目填写多份纸质申请,支付中心录入与打印的凭证量、写作技巧银行支付的笔数都随之相应增加.

四是国库集中支付的软件问题.首先,集中支付的各个环节分别使用各自开发或购写的应用软件,使数据难以实现统一和真正共享;其次,集中支付软件本身不够成熟.如以构成要素来识别指标和支付数据的程序设计理念存在明显的缺陷,系统允许多人同时打印一份支付凭证可能造成严重后果,软件运行的不稳定,易发生操作员权限被无故更改等问题.

五是特殊业务处理方式不灵活.如要调整已支付的授权用款额度,写作技巧银行须将某笔已支付凭证“真退库”,对另一支付凭证“检测支付”(并不实际支付,但计入清算数),才能恢复与冲减相应额度.但当调整的额度数并不等于某笔已支付金额时,会更耗费时间与人力.

四、完全融合模式问题的对策

一是建立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相适应的配套办法.各级财政部门规范财政性资金划拨和管理的相关文件,银行系统顺应改革潮流,调整现有自动化缴费系统,能够将集中支付单位的托收数据截留下来;财政部门也可修订改革实施的相关办法,将零余额账户变通为固定余额账户,备用存款能够确保银行成功扣款.

二是做好指标与集中支付的衔接.首先,及早让各类指标进入预算指标系统,使预算执行规范、有序;其次,指标应粗细适宜,尽量将足额预算与不足额预算的项目形成不同的指标,以保证严格按预算支付;同时各指标间不宜进行细致区分,项目名称既能明确用途、又不雷同,以便直观、准确地辨别额度予以支付.

三是完善集中支付系统.首先,督促软件公司尽快解决目前软件中存在的缺陷与问题,并对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其次,着重完善集中支付系统和指标系统的接口程序,提高集中支付系统的完整性和可靠性;最后,以“金财工程”建设为契机,实施财、税、库、行、单位联网,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全过程网络化管理,信息资源共享,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高效运行.

四是开通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远程终端.单位启用“远程支付申请与报账系统”后,即可在线填报用款计划、编制支付凭证、查询审批进度等,适当缓解单位的工作压力;财政和支付中心也从大量的数据录入中解脱出来,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审核与监督,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但由于受运营费用、人员素质制约,所以由有条件的单位先行.

五是优化业务流程.如单位的基本支出计划,可以直接按照均衡拨款的原则由软件自动产生;改进或简化清算程序,节省清算时间,延长单位用款时间;另外,在多方沟通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建议将加有标识的正、负支付数据直接调增、调减相应额度的累计已支用数,实现“零支付”,已支付额度的调整流程将更趋完美.

六是采用财政资金授权支付.支付中心负责审核所有申请、并签发支付令,授权支付与直接支付已无实质的区别;同时,授权支付方式下用款额度的到账、支付与传统的拨、付款形式,也便于对额度的日常管理与年终结转.因此,单一的支付方式、单一的零余额账户,将使整个国库集中支付流程更为简洁、流畅,也有助于加快改革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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