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中公允价值应用的问题

更新时间:2024-04-0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1049 浏览:94895

作者简介:伊闽南(1989-),女,汉,大连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内部审计.

摘 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国际经济的快速融合,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工具出现并且大量迅猛发展,公允价值计量方式被再次推上历史舞台.我国也于1998年将公允价值一词引入《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允价值在这几十年的应用中随着准则的三次更改也经历了引用、回避、再启用三个阶段.本文针对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中的三个阶段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并展望未来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中应用的情况.

关 键 词 :债务重组;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应用研究

一、引言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愈演愈激烈,间接导致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加大.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外部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发生财务困难的企业数量大量增加.无奈之下一些企业四处举债,但由于自身偿债能力较低,刚摆脱经营困难又陷入债务困难,“债务重组”一词就这样流行开来.同时,随着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并且大量迅猛发展,由使用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工具而带来的损失和风险也悄然而至,致使很多金融机构在一定时期内资金周转困难,濒临破产.但由于财务报表的计量基础使用的是历史成本计量属性,所以报表使用者们在财务报表中无法读到任何危机信息,使得很多投资者也损失惨重.于是人们开始对历史成本计量法产生严重怀疑,从而开始转向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法,把公允价值计量推上了历史舞台.

二、公允价值在我国债务重组中应用的三个阶段

国际上最早在债务重组准则中引入公允价值这一概念的是FASB公布的第15号财务会计准则“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复杂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在我国公允价值计量属性随着财务部会计司对《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三次修订,在我国的应用相应呈现了引用、回避、再启用三个阶段.公允价值在《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经历的这三个阶段,也是我国会计准则在不断吸收、借鉴、改变以适应国际惯例和我国经济发展实际的过程.

第一阶段: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中从无到有(1998年―2000年)

随着公允价值在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广泛使用,我国为了与国际惯例接轨,在1998年6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首次引入了公允价值这一概念.相比以前的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公允价值反映的相关财务信息更加的公平、相关、可靠,对资产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和转移资产的价值反映的更加真实准确.

第二阶段: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中用而又弃(2001年―2005年)

在2001年1月,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进行修订,虽然保留了公允价值的定义,但是明确回避了公允价值运用,而改按账面价值为入账基础.主要由于我国当时产权市场与生产资料市场发展的还不够完善,部分上市公司利用公允价值与关联方进行债务交易,从而获得高额债务重组收益,大大提升企业利润,使得公允价值沦为企业利润操纵的有力工具,其可靠性和真实性遭受了严重质疑.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回归,说明了真实性和谨慎性对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同时,由债务重组获得的损益也不再计入当期损益而是改为计入资本公积.

第三阶段: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中弃而又用(2006年―今)

2006年颁布的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对公允价值开始了有条件的全面使用.不仅对“债务重组”的定义做了相应的修正,而且还将重组损益的确认又由计入资本公积改回为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比对三次债务重组准则变化的内容可以看出,2001年的准则与其他两年的准则最主要的差别源于计量方式选择上,2001年的计量方式为历史计量,而1998年和2006年的计量方式都选用的是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这也就导致了2001年准则在后续收益确认上面与其他两年相差比较大.1998年的准则与2006年的准则虽然在计量方式上都运用了公允价值,但是对于公允价值应用的细节方面它们之间还是存在着差别.例如,在修改其他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核算中,1998年使用的是“将来应付金额”而到了2006年使用的则是“重组后债务的公允价值”,这说明了2006年的准则相较于1998年的准则来说,在制定的过程中把资金的时间价值也考虑了进去,也说明了2006年颁布的准则比1998年准则在一定程度上更加合理更加客观.此外,对关于或有支出和披露的规定也不相同,2006年准则要求对债务重组过程中涉及到的公允价值,应披露其确认的方法和依据.

三、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中应用的必然性

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趋势和一些上市公司的债务重组案例可以看出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中的应用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其必然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获得更可靠的会计信息

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估价时应保有一定程度的谨慎,在估价时不能低估负债或费用,也不可以高估资产或收益.而目前的债务重组中大多数是债权人做出让步,也就是说采用非资产进行偿还债务时,对非资产的市场价值有时候会高于其账面价值,这样就会虚增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收益,无法真实反映资产的价值,是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经营现状产生误解.而在公允价值计量的理念下,公允价值只发生在完善的交易市场上,且交易双方信息对称、平等自愿,同时在计量过程中也会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等问题,所以土地价值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比通过历史成本进行计量出,更接近其实际价值,也更符合实际情况.因此,在对各项资产(以及负债)进行计量时,采取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可以动态、及时的反映其相应的变化情况,使得财务信息更具相关性及决策有用性.

(二)规范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

2006年颁布的现行债务重组中要求,企业年报的财务报表附注中需要对本年度发生的债务重组相关事宜,特别是公允价值确定的方式进行披露.所以,如果上市公司的债务合同是与其关联方签订的,在进行债务重组时,如果双方制定的重组明显偏离市场当时的公允价值,将容易被报表使用者发现.因此,公允价值的应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一直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实施内幕操作,通过债务重组操纵利润,使企业交易的透明度有所提高. (三)有助于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近些年来,国际会计准则以及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会计准则中,由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谨慎性,均将其作为重要或是首选尽量属性进行运用.同时,与一些发达国家有大宗国际贸易往来,我国在计量属性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也使得我国企业与发达国家之间的交易由于计量模式不同而产生的交易障碍相应得到降低,提高了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四、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中应用存在的问题

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中应用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起死回生”,但是在一些企业的债务重组案例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公允价值计量法在债务重组应用中,并没有估价这一细节部分的相应规范与披露.企业对外只披露其进行了债务重组,豁免了多少的债务,对公允价值的估价协商过程、相应的估价资料、有无第三方公正等信息均未对外进行披露,这也侧面反映出公允价值现阶段的应用还并不规范,在应用中还有一些问题存在.

(一)准则中细节界定模糊

由于公允价值估值前提条件是存在公平活跃的交易市场,所以在2006年颁布的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根据交易市场的活跃程度对公允价值的估值分为三个层级.但是在对于准则实际应用过程中,没有明确的对于某种资产(或者负债)属于哪个层级进行明确划分.在企业通过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机器设备进行偿还债务时,对其交易市场的确定更具有争议.无法确定是否具有活跃的交易市场这个首要条件,必然会导致后续进行估价方法选择、资料收集、估值等过程均不客观、准确,最后得出的公允也就必然不能做到完全的公允,不能称其为公允价值或者公允.

(二)估值主观性强

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时,需要有一个充分竞争但又公平交易的市场作为前提.然而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却还不是十分完善,交易不公平、交易信息不对称、交易缺乏规范性等问题层出不穷,这使得公允价值的估价在我国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尤其是我国没有完善的市场信息网络,交易双方在市场信息获得质量以及时间上都存在着一定的不对称,难以为公允价值的计量提供相关可靠的数据.因此,在我国公允价值大多时候是由交易双方通过主观判断进行协定的,主观意愿大于客观标准量化的结果就是公允价值的公允程度有待考证.

(三)估值过程可操纵空间大

与历史成本相比运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对于计量技术和人员素质方面的要求要更高.主要因为公允价值的计量与核算技术复杂,收集资料要求数目多质量高,评估时要求评估人员的职业判断力高且诚心、无偏颇,所以我国目前大多数从业人员很难做出完全公允的价值评估.而我国现阶段,由于产品市场发展还不完善,同时一些评估机构人员专业水平不够、诚信度低,使得很多企业利用公允价值进行盈余操纵.特别是在债务重组中,通常情况下均是债权人做出一定的让步,使得债务人的债务可以得到延期或者豁免,得到的相应收益反映在利润表的营业外收入项目中,可以提升企业的本年利润.因此,很多财务困难的企业选择债务重组方式,与债权人私下协商债务重组公允价值的确定,从而改变企业当期损益,为企业创造巨额利润.

(四)财报中信息披露不够充分

披露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应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是计量的延伸和补充.如果财务信息使用者无法了解公允价值估值时采用的相应计量方法以及重要检测设等相关信息,企业最后得出的公允价值对于他们来说就犹如“天书”,不知所谓.所以在会计准则中,要求企业对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以及重要检测设等相关信息都需要在年报中进行披露,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上市公司对于公允价值相关信息的披露都“避重就轻”:有的没有披露交易的具体内容、过程以及相关金额的确定方法;有的没有披露与金融工具有关风险;有的没有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等,或是即使披露了确定依据以及确定方法,但企业实际采取的依据与方法与披露的完全不同,以上种种都使得企业年报中会计信息的客观性与公允性令人质疑.

五、解决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中产生问题的措施

针对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应用中所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个人认为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其在一度程度上进行抑制、防止.

(一)完善公允价值应用的市场条件

目前,我国由于市场经济还不完善,公允价值全面应用不具备良好的实施环境.而现行会计准则的颁布意味着公允价值在我国的运用达到了一个新阶段,在可预见的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业务涉及到公允价值,因此必须尽快完善相关准则,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环境.根据相关研究表明公司治理结构越薄弱利用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就越严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问题主要是由于国有股占据着支配地位,因此想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就应该扭转股权结构的严重失衡,进行减持国有股;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参与公司治理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使管理者利益与企业效益挂钩,使管理者和股东的目标变的一致.

(二)制定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审计准则细则

影响债务重组准则顺利实施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公允价值的确认和计量问题,因此我国应该加快制定和完善与公允价值相关的审计准则,与国际方面接轨.国际上,在2002年7月,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颁布了――《审计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ISA545),并于2003年6月30日生效,意味着第一份有关公允价值审计方法的国际化标准正式确立.同时也为我国按照公允价值在财务报告中对一些重要资产、负债和权益进行列报和披露提供了参考标准.而现阶段在我国独立审计准则中已经存在一些可以应用于现值和公允价值的审计准则,却是不全面的.因此我国现阶段在借鉴国际准则的基础上应尽快制定出一套系统全面的、适应中国具体状况的有关公允价值的审计准则,借以不断提高公允价值计量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三)强化对企业和市场的内外部监管 对企业外部监管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规范企业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关联方交易是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最常用的隐蔽手段,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进行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因此必须完善关联方交易的信息披露政策.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证券监管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关联方交易的审计力度,提高上市企业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对企业内部监管的主要方式就是建立健全独立的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水平和质量,运用专门的方法和程序对本单位和部门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数据的取得方式和来源进行有效性、合规性检查,其他单位和部门应配合审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从而实现了企业内部各部门紧密合作、内外部审计监管并举的横向、纵向管理方式,使那些想要借助债务重组的名义进行不法操作的行为从根本上得到控制.此外还应逐步推动市场信息化的建设,建立信息资源公开的市场信息系统,使市场参与者可以及时有效的获取公允价值的相关信息,最大限度的减少信息的不对称.

(四)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行为时或多或少都会涉及到公允价值的计量,这时就需要会计人员进行相关的职业判断.准则的规定只是一个技术性的规范,并不能解决所有的会计问题,对准则的误用是“人”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而不是准则本身的问题.因此会计人员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准则的有效实施,债务重组行为之所以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缺乏该有的谨慎性和独立性.尤其是在债务重组准则中引用公允价值后,为了计量公允价值会用到一些新的估价技术,因此会计人员要做判断工作大量增加,会计人员职业判断水平将会影响公允价值的有效运用.应该注重会计人员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及时收集、整理商品交易的相关市价,熟练运用估价技术.此外,会计人员应该具备熟练操作计算机的技能,不断增强自身的业务水平.

六、总结

现行债务重组准则选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是符合国际大趋势的,以目前的经济形势看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优越性将会越来越明显,只是由于我国目前的实际状况与准则中期望有所差距,应用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但也是由于这些问题的出现,使得我国财政部会计司不断对向相关理论和规范进行完善,推动着我国的会计事业向前不断发展.随着我国会计准则的不断贯彻和应用,相应会计规范和方法的不断完善,加上监管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债务重组准则中的应用也将更加完善.(作者单位:大连财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