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土地财政的“问题”与“出路”

更新时间:2024-03-0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230 浏览:10966

一、土地财政及现状

所谓土地财政通常是指政府出让土地所形成的收入.在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背景下,土地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伴随城市化进程的铺开,地方政府依据城市土地规划方案,将土地低价收归政府所有,然后以“招拍挂”形式高价出让,出让收入纳入地方财政支配管理,从而形成土地财政.

据统计2004年至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分别达到5894亿元、5505亿元、7677亿元、1.3万亿元、9600亿元、1.6万亿元和2.7万亿元,占同期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最高达66.5%,最低占18.4%,越来越成为地方财力的支柱.2009 年以来,伴随房地产的不断高涨,社会各界对土地出让金以及土地财政现象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土地财政现象也逐渐成为各大新闻媒体挖掘报道的焦点.


表1我国土地财政概况(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中国财政年鉴》等.

二、土地财政引发的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

(1)土地财政导致耕地流失,威胁粮食安全.土地资源具有稀缺性,对于我国这种人多地少,人地矛盾尤为突出的特殊国情而言,土地的重要性更为凸显.根据《2007年国土资源公报》,我国耕地面积只有18.26 亿亩,占国土面积的12.86%;人均耕地仅为1.4亩,相当于同期世界人均耕地2.88亩的48.6%.其中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六省市人均拥有的耕地比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8亩的警戒线还要低.城市的盲目扩张导致土地资源利用的低效和不合理,耕地流失,威胁粮食安全.(2)土地寻租成为政府公职人员滋生腐败的温床,不利于政治清明.土地征用与出让间的巨大差价形成土地出让金,其作为预算外收入,由地方财政统一管理,而预算外收入往往是笔“糊涂账”,缺乏科学的管理和法规的规范.这给地方政府的“寻租”行为创造了条件.由于监督机制的缺失,导致地方政府将土地出让作为“摇钱树”,以地生财.在此过程中,违法用地情况屡禁不止,而在目前查处的违法案件中,权钱交易现象严重.尤其是性质恶劣的违法用地行为,基本上都牵涉到地方的领导干部.因此,整顿土地出让市场秩序不仅是经济稳定发展的需要,更是政治清明的要求.(3)依托于土地财政,地方政府的融资负债更为粗放大胆,增大了财政风险.截至2009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高达5.6 万亿元.如果加上地方政府国资委所属企业的负债,地方债务已突破13万亿元.据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估算,目前我国地方债务总余额相当于GDP的16.5%,财政收入的80.2%,地方财政收入的174.6%.地方政府之所以敢于负债搞政绩工程,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有土地财政撑腰壮胆.

三、解决土地财政问题的思路

(1)完善现行财政体制,实现财力与事权的协调.要降低地方政府经营土地的寻租动机,就必须合理划分与地方政府的财权、事权,做到财力与事权协调发展,并且积极促进各区域间公共怎么写作水平均等化,实现地区公平.具体在事权方面,地方政府应主要管辖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环境改善,社会基本保障,交通措施建设,公共安全与怎么写作等等.同时保障地方政府获得履行相应事权所需要的财力.给予地方政府适当的财政自主权,合理下放部分税收和收费的自主权力,以改变地方政府财力与事权失衡的情况.(2)培育地方稳定财源,构建物业税体系.一次性收取土地出让金的做法,使得地方政府在短时间内能够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弥补地方财力的不足.这种办法看似简单有效,但实质上是吃“子孙饭”,把未来的财力提前分配.而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房屋土地的使用是采取税收的形式,通过征收物业税,保持政府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我国应尽快开征物业税,将土地出让金等收入改成征收物业税,政府一次性的收入变成长期稳定的收入,降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预期,形成稳定的地方财源.(3)改革政府低价征地、高价拍地的利益机制,严惩囤地、炒地行为.改革地方政府现行的低价征购土地使用权,再以“招拍挂”形式高价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利益机制.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土地“招拍挂”导致供给的垄断性和需求的竞争性,结果必然造成地价暴涨,推高房价.同时,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对囤地不建房的开发商实施打击,维持行政性限购政策,抑制房地产投资投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