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经济学视角看初级股份合作制的性质

更新时间:2024-03-3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9058 浏览:132154

摘 要 :为了使国企在不改公有性质的前提下脱困,设计了一种能使公平与效率同增的新型公有制,即初级股份合作制.之所以说初级股份合作制是新型公有制,是因为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它具有公有制的本质特征,从哲学角度来看,它是所有制发展的否定之否定阶段即高级公有制的初级形态.

关 键 词 :初级股份合作制;性质;所有权;控制权;新型公有制

中图分类号:F0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8-0053-03

笔者在中文核心期刊《集团经济研究》上相继发表了《用哲学思维探寻国企柳暗花明路》[1]10及《用哲学理论探讨初级股份合作制的相关问题》[2]201之后,有的读者提出了疑问:“你设计的初级股份合作制是公有制?”本文将对此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初级股份合作制简介

为了方便读者,笔者先将自行设计的初级股份合作制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规则简述(只在很新的地方适当详细一点)如下:

什么是股份合作制呢?普遍认为,股份合作制是兼具股份制和合作制的产权制度.笔者研究发现它有两个本质特征:一是企业全体正式劳动者(在企业从事各种工作的正式员工)都是本企业的所有者,或者说企业全体正式劳动者拥有企业全部或部分资产的所有权;二是企业全体正式劳动者对本企业拥有整体控制权.这两个本质特征共同决定了股份合作制的公有性质.笔者认为股份合作制有两种类型:高级股份合作制和初级股份合作制.前者就是大家公认的标准的股份合作制;后者则是笔者在不违背上述两个本质特征的前提下根据国情设计的准股份合作制,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

1.所有者不一定都是本企业的劳动者,但企业的正式劳动者必须是持有本企业一定数量有权普通股(见第2条)的所有者.本条既克服了高级股份合作制因外人不得染指而不能上市的弊端,同时又为企业正式员工成为本企业真正的老板奠定了第一块基石.

2.企业设置有权普通股和无权普通股.有权普通股是具有权的普通股,简称有权股.无权普通股是没有权的普通股,简称无权股.持有有权股的股东是有权股东,只持有无权股的股东是无权股东.同一人可同时持有有权股和无权股.企业内外人士皆可持有有权股.此条一改普通股皆有权的惯例.有权股和无权股的设置,对解决企业保持公有和广筹资金的矛盾具有重要作用.

3.单人(法人或自然人)所持的有权股在量上有下限和上限.确定下限的基本原则是:既要使多数人能够承受,又要能使持股者对企业的生死存亡产生足够的重视.在划定有权股上限时既要考虑能吸引大资金,又要考虑企业不被个别人或少数人控股的问题.笔者认为,单人的有权股不得超过有权股总额的5%.

4.业全部正式员工所持的有权股之和不得小于本企业有权股总额的51%,企业正式员工有权股东在人数上不得少于本企业有权股东总数的三分之二.

5.经理层、技术层、营销层、财务层人员必须是持有所在企业有权股的正式员工.如果上述人员是外聘来的,则必须先认购足量的有权股(如果是上市企业则必须从股市认购).只有把他们和企业捆在一起,才能有长期效率和责任心.

6.对有权股实行限制性转让或交易.细则择要:1)在企业未上市期间,有权股可在满五周年后自由转让,若有权股东死亡可由亲属继承或由企业回购.2)在企业上市前认购的有权股可于企业上市后二周年内在股市交易变现.3)企业正式员工的有权股在股市变现后,其原持有人必须在股东会下次会议前重新在股市认购有权股(仍然在规定的上限下限内).4)已确认为有权股的那部分股票由证券交易所锁定“X+2”年. “X”是有权的年数.为了防止股东的短期行为,“X”不得少于5.“2”是指已经到期的有权股要过两周年才能交易.5)企业员工所持的有权股如果转让或卖出,则该员工从正式工变为临时工;临时工如果转为正式工则必须按规定认购有权股.此条可保证有权股东相对稳定并慎重行使表决权.


7.无权股在量上无上限下限,持股人转让或交易也无时间限制.

8.除开必须由政府控制的少数企业(非竞争性的和关系国家安全的)外,政府一般不得成为企业的有权股东,国资局派的代表不得当董事长或总经理.

9.股东会是企业最高的权力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在董事会里,本企业正式员工董事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10.股东会对不同类型的重大决策分别实行1股(有权股)1票和1人(有权股东)1票的表决制度,董事会和监事会则实行1人1票表决制和决策签字责任制.企业的决策主要有六大类:投资性决策,生产性决策,销售性决策,用人性决策,分配性决策,机构岗位设置性决策.股东会对投资、生产、销售类重大决策实行1股1票的表决方式.股东会对用人、分配、机构岗位设置类重大决策实行1人1票制.此条为权力制衡的关键.此条和第3、4条可确保企业的整体控制权牢牢撑居企业全体正式劳动者手里.

11.赋予股东会关键人事任免权、董事会重要人事任免权、经营管理者必要的用人权和自由裁量权.本条既可强化权力制衡,又可提高管理效率.

12.正式员工的增补、开除或辞退必须经部门经理提出、报董事会同意、监事会审批、股东会裁决.如果经理可以随便开除或辞退正式员工,则整个权力制衡机制将因这个细节而坍塌!本条既保证经理的权威和指挥效率,又保证员工的权利不被任意侵犯.

13.实行按劳分配为主、按要素分配为辅的分配制度.

以上规则详见《集团经济研究》2007年第1期下旬刊.

二、初级股份合作制是新型公有制

可以肯定地说,笔者所设计的初级股份合作制是新型公有制或者说公有制的新形式.

(一)什么是私有制和公有制

要弄清楚初级股份合作制到底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就必须先搞清楚什么是私有制和公有制.

何为私有制?这是一个很深奥的问题,因为当代社会的所有制已变得异常复杂.“私有制作为公共的、集体的所有制的对立物,只是在劳动资料和劳动的条件属于私人的地方才存在”[3]829.简单地说,私有制就是生产资料“属于私人”. “私人”如何理解?在生产资料完全归个人或家庭所有时,“私人”则是指个人或家庭;在少数人联合投资的企业里,“私人”则是指联合的资本家.马克思对资本家联合投资的企业有过专门的定性论述:“资本主义经营本质上就是私人经营,即使由联合的资本家代替单个资本家也是如此”[4]272.按照马克思的意思,生产资料“属于私人”可以理解为私人对生产资料拥有所有权.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看来,私有制就是私人对生产资料拥有所有权.从当代社会来看,仅仅根据私人是否对生产资料拥有所有权的标准来判断一家企业是不是私有制,恐怕是不够的.因为,当代世界出现了一些马克思那个时代没有的新情况:在不少国家里的许多属私有制的股份制企业已经或正在推行职工持股计划,企业的员工绝大多数都持有所在企业的股份或股票.在这些企业里,企业的资产所有权已经不像马克思那个时代表现为私人(单个资本家或联合的资本家)独有,而是企业的绝大多数员工都有份.能把这些企业说成是公有制吗?显然不能.但是,如果把这些企业说成是私有制却又有些困惑,因为毕竟这些企业的绝大多数员工都持有本企业的股票.要消除对这些企业定性上的困惑,唯有引入控制权概念.在这些企业里,个别或少数大股东凭着对生产资料所有权的量的优势获得整个企业的控制权,对整个企业的资产和由此产生的种种权利进行控制.如此,这些企业里的员工的境遇不会因为持有所在企业的股份而发生根本性的改善,与独资企业的员工相比不会有多大的不同.

还必须弄清一个问题:所有权和控制权是一种什么关系?第一,所有权不等于控制权.如果是独资企业,控制权与所有权相等.如果是合资企业,控制者的控制权则大于自己资产的所有权.第二,二者相互依存.一方面所有权是控制权存在的基础,没有所有权的存在也就不可能有控制权的存在.但是这里必须明确:所有权为控制权的存在仅仅提供可能性和合法性,也就是说具有所有权不一定就有控制权.例如,在资本主义股份制企业里,不少工人都拥有本企业一定量的所有权,但是他们却没有整个企业的控制权.又如,如果某个或几个大股东出资额超过整个企业资产的50%,但却在表决权上实行一人一票的方式,那么这些大股东也就不具有控制权.另一方面控制权是所有权具有实质性意义的体现,没有控制权的存在所有权也就黯然失色.拥有企业资产绝大部分所有权的少数大股东,如果没有控制权那是根本不可能通过单纯的所有权捞到额外利益的,也就是说要想在分配上谋取私利或在用人上随心所欲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综上所述,私有制企业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私人对企业全部或部分资产拥有所有权;二是私人对整个企业拥有控制权.

弄清了什么是私有制,也就明白了什么是公有制.既然私有制有两个特征,那么公有制也有两个特征:一是企业的全体或多数劳动者(仅指相对稳定的正式工)对企业全部或部分资产拥有所有权;二是企业的全体或多数劳动者拥有整个企业的控制权.马克思把公有制企业称为“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就是因为“ 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对立在这种工厂里已经被扬弃,即工人作为联合体是他们自己的资本家,也就是说他们利用自己的生产资料来使他们自己的劳动增殖 ”[5]497,既然“工人作为联合体是他们自己的资本家”,那当然他们也就必然拥有对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的所有权以及对整个企业的控制权.

(二)初级股份合作制具有公有制的本质特征

很显然,初级股份合作制是公有制.

1.“企业的全体或多数劳动者(仅指相对稳定的正式工)对企业全部或部分资产拥有所有权”是初级股份合作制规则实施后的必然结果.初级股份合作制的第一条规则:“所有者不一定都是本企业的劳动者,但企业的正式劳动者必须是持有本企业一定数量有权普通股的所有者.”

2.有权股、有权股东的设置和规定以及决策表决制度的创新,使得大股东联合掌握整个企业控制权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荡然无存,可绝对保证企业全体正式劳动者拥有本企业的控制权.初级股份合作制规则至少有以下条款是防止大股东联合掌控企业的:企业设置有权普通股和无权普通股;单人所持的有权股在量上有下限和上限(单人的有权股不得超过有权股总额的5%);企业全部正式员工所持的有权股之和不得小于本企业有权股总额的51%,企业正式员工有权股东在人数上不得少于本企业有权股东总数的三分之二;股东会拥有足够大的权力: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关键人事任免权,开除正式职工的最终裁决权;股东会对不同类型的重大决策分别实行1股(有权股)1票和1人(有权股东)1票的表决制度,董事会和监事会则实行1人1票表决制和决策签字责任制;本企业正式员工董事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等等.

(三)初级股份合作制是所有制发展的否定之否定阶段(高级公有制)的初期形态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一切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有以下要点: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经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三个阶段;否定之否定阶段表现为上升性和回归性的统一,是事物发展的高级阶段;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既克服(去其糟粕)又保留(取其精华).人类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也必然要经历三个阶段:原始公有制(肯定阶段),私有制(否定阶段),高级公有制(否定之否定阶段).

原始公有制的主要特点(抛开习惯思维)

1.部落集体拥有生产资料所有权,名义上人人有份,但实际上任何个人都没有具体的定量份额.由于任何个人都没有具体的定量份额,任何个人的那一部分生产资料所有权都表现为似有若无的状态.任何个人只有在部落里生活,他的那份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由此带来的各种权利才存在;一旦他离开或死亡,他的那份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由此带来的各种权利也就随之消失.

2.部落集体名义上拥有对生产资料的控制权,但实际上生产资料控制权是否真正由集体掌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部落掌权者特别是首领的个人素质.首领等掌权者的意识强,控制权就会由部落集体掌握;反之,则由首领等掌权者掌握.世界上,没有几个人仅凭个人素质能抵抗利益的诱惑.在利益的驱动下,部落首领等掌权者十有都会把控制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首领等掌权者掌握着集体财产的控制权,多吃多占就是在所难免的事.这一点,正是原始公有制演变为私有制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多吃多占必然导致部落内部贫富分化和冲突不断,加之随着劳动工具的发展、个人或家庭独立劳动条件的成熟,集体生产资料的瓜分、原始公有制的消亡就成了绝对不可避免的事情.

可以肯定地说,以前我们搞的那种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和原始公有制几乎没有区别,是人造的原始公有制活化石,根本就不是所有制发展的否定之否定阶段即高级公有制.不是吗?名义上全民或集体拥有企业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但实际上任何个人包括企业里的劳动者在内没有一丁点量化的生产资料所有权.按理说,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控制权应归全民或劳动者集体掌握;但是,实际运行的结果是:控制权通常掌握在企业的一把手等几个掌权者手里.极少数人掌握着控制权、为所欲为,不腐败才怪呢!现在虽然搞股份制了,但企业的控制权还是掌握在少数掌权者手里,致使不少国有企业的少数掌权者明目张胆地腐败、理直气壮地暴富.

人类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发展的否定之否定阶段即高级公有制应该是股份合作制.其一,股份合作制体现了回归性.例如,劳动者集体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集体劳动等等就和原始公有制相似,这就是一种回归.其二,股份合作制是对原始公有制和私有制的扬弃和发展.股份合作制才能克服原始公有制的抽象性或“名义上”的缺点,同时又克服了私有制私人掌握着企业控制权的弊端,使企业全体劳动者实实在在地拥有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使抽象的原始公有制发展为具体的高级公有制.可以肯定地说,除股份合作制外,找不到同时兼具回归性和上升性的公有制形式.

初级股份合作制是高级公有制即股份合作制的初级形态.虽然为了解决发展资金问题在股份限制上没有高级股份合作制那么严格,但是若干独创性规则却能确保企业的关键股份所有权和整体控制权始终牢牢掌握在劳动者集体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