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种方法用于终止13~27周妊娠的临床观察

更新时间:2024-01-1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6870 浏览:72235

摘 要近年来有关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终止小于16周的妊娠报道较多,但对于13~27周引产方法仍以沿用传统的羊膜腔注射利凡诺为多,而较少报道有关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的应用.笔者对不同途径的3种方法进行临床比较.目的:探讨利凡诺羊膜腔穿刺、利凡诺羊膜腔穿刺配合口服米非司酮、米非司酮配合米索前列醇口服引产3种方法的效果.方法:150例中期妊娠分为3组,A组单用利凡诺羊膜腔穿刺;B组利凡诺100mg羊膜腔穿刺配合空腹口服米非司酮:C组米非司酮配合米索前列醇空腹口服.结果:C组效果优于A组和B组,具有剂量小、时间短、不良反应小等优点,值得临床推广使用.


关 键 词中期引产 临床观察

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2000年7月~2003年6月,我院对孕13~27周要求终止妊娠的健康妇女150例进行引产,平均年龄26岁,均经妇科检查B超证实,常规化验肝、肾功能及出、凝血时间无异常,无药物禁忌证.

方法:150例分三组(A、B、C),每组50例.A组为利凡诺组,经羊膜腔穿刺注入利凡诺100mg.B组为利凡诺配伍米非司酮组,羊膜腔注射利凡诺100mg后空腹或饭后2小时口服米非司酮150mg.C组为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组,空腹或饭后2小时口服米非司酮75mg(晨50mg、晚25mg),连服2天,总剂量150mg;第3天上午6时起口服米索前列醇片100mg,3小时后重复200mg,之后每隔3小时用药400μg,直到胎儿排出,总剂量达到2400μg仍未分娩者为失败,改用其他方法终止妊娠.

流产效果判定:A、B组用药后72小时内胎儿胎盘排出,C组口服米索前列醇片后48小时内胎儿胎盘排出者为成功,超过以上时间为失败(注:C组口服米索前列醇后48小时内全部排出胎儿胎盘).

统计学处理:所获数据经方差分析,计量资料用卡方检验,计数资料用t检验,判断差异显著性.

结果

流产时间及结局:A组48小时内胎儿胎盘排出者35例,48~72小时排出者13例,另2例加用口服米索前列醇后排出,总成功率96%(48/50),因蜕膜残留行清宫者44例(88%).B组48小时内胎儿胎盘排出者42例,48~72小时排出者7例,另1例加用口服米索前列醇后排出,总成功率98%(49/50),行清宫术者42例(84%).C组48小时内胎儿胎盘排出者50例,成功率100%(其中服药12小时内排出者22例,占44%),行清宫术者26例(52%).经卡方检查:C与A比较,X2等于6.78,P<0.01,C与B比较,X+2=6.12,P<0.01.

出血量:3组病例在流产过程中出血量以容积法、称重法计算.三组出血量比较(X±S):A组142±37.27ml;B组123±42.92ml,C组102±35.35ml.经t检验:C与A比较,t等于3.82,P<0.01;C与B比较,t=3.67,P<0.01.

不良反应:150例中无1例发生严重损伤、感染等严重并发症,利凡诺引产因消毒严格未发生感染病例,用米非司酮后可出现类早孕反应,用米索前列醇后可出现胃肠道反应.少数患者可发生一过性发冷、发热等症状,但无需用药均能自然缓解.

讨论

利凡诺是一种强力杀菌剂,在孕妇羊膜腔注入药可造成胎儿中毒死亡,药物大部分沉积于子宫内膜与肌层,直接引起子宫肌兴奋作用.利凡诺经羊膜腔穿刺为外科手术操作,需严格消毒,且腹部皮肤感染者不易采用,羊水过少者成功率低,多次穿刺易致感染,且胎儿排出时间均需24小时以上,配伍米非司酮后因能使宫颈松弛及扩张,胎儿排出时间可有缩短.米非司酮是作用于受体水平的新型抗孕酮药物,在分子水平与内源性孕酮竟争结合受体产生较强的抗孕酮作用,使妊娠的绒毛组织与蜕膜变性,并释放内源性前列腺素,促使宫颈软化、子宫收缩.米索前列醇是一种合成的前列腺素E类似物,可使子宫颈纤维组织软化,胶原降解,也可以引起子宫平滑肌收缩.二者配伍加强了前列腺素的作用,促使宫内妊娠物排出[1~3].

因此,笔者认为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用于13~27周中期妊娠引产,其效果明显优于传统的利凡诺引产法,成功率高,出血量少,并发症发生率低,差异有显著性意义,是一种安全、可靠、有效的方法,可代替传统的治疗方法推广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