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团

更新时间:2024-03-2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643 浏览:7128

吉林省人民政府聘请15名律师和法学专家率先在全国成立了首家省级政府法律顾问团,这给法学界带来了新的研究课题,本文现就与之有关的问题作一初探.

成立顾问团是依法行政的需要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政府依法行政,在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使政府的权力做到依法行使,使政府整个活动都纳入法制轨道,这就要求政府的一切活动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进行.而法律顾问团正好能帮助政府实现这一要求.在行政立法工作中,在行政立法草案讨论之前,请法律顾问对其研究论证,就能够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从源头上做到依法行政.同时,委托法律顾问有组织地对政府行政工作进行法律评价,可以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工作.政府处理重大问题和有一定影响的事件,请法律顾问提出法律咨询意见,既可以依法维护政府的权益,又能促进政府依法办事.

成立顾问团是从严治政的需要政府的一切活动是由公务员具体执行的.依法行政最终还要落脚到国家公务员能否严格依法行使法律所赋予的职权上.目前,在公务员队伍中,相当一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不重视法治,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行为和现象严重背离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践踏了法律尊严,不仅直接影响到公民对法律至上、法律权威的认知和信仰,还直接损害了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这就要求政府必须从严治政.从严治政不仅是廉政勤政的要求,还包括依法严格规范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使政府工作严格地按照法定的规范和程序办事.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工作,将促进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教育,使其树立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从而进一步推动政府法治建设和公务员队伍建设.

顾问团具有合法性政府法律顾问团其职责是为政府及其领导决策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怎么写作,虽然它不具有行政职权,但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存在具有合法性.律师为政府担任法律顾问既是律师工作的一项业务,也是法律所赋予律师的一项权利和义务.对律师这一权利和义务,我国的有关法律已有明确规定.

1989年12月23日,司法部就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问题专门发布《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对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事宜做了详尽的规定;1997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在第四章执业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一章中规定了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这些规定使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法律上的保障,同时也为政府聘请法律顾问提供了法律依据.顾问团具有不可替代性首先,政府法律顾问的性质决定其不具有行政职权,不属于行政职能部门,它本身没有政府官员身份的限制,不受部门利益的影响,因此,在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事务时就能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只尊重和依据法律,这样有利于协调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有利于解决各种纠纷和矛盾,维护政府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次,担任法律顾问的人员都是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的高级律师或学术上造诣较深的法学专家,这些人在法律专业上的优势是政府中任何职能部门所不具备的.因此,法律顾问在政府工作中的这种作用是其他任何部门不能替代的.


责任编辑:李爱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