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翻译中的风格问题

更新时间:2024-01-2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2968 浏览:106475

摘 要:文学翻译的目的是使译作传达原作的思想内容及风格,其风格是可译的.但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其可译性受到限制.译者在翻译的过程中也会留有自己的痕迹.成功的翻译是译者对原作风格的最大再现,是译者风格与原作风格的最大统一.

关 键 词 :可译性;译者风格;原作风格;理解;表达

作者简介:闫凌(1983.10-),性别:女,民族:汉族,学历:硕士,职称:助教,研究方向:翻译理论与实践.

[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3)-10--02

1.研究现状

多年以来,文学作品的风格问题一直是译者进行翻译活动中最困难的问题.翻译界一直存在着这样的争论:文学作品的风格是可译的还是不可译的?一部分人认为风格不可译,如:常乃慰、张中楹等,他们认为风格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好像是只在无形中使译者受到感染”(周煦良),而且一国语言的特点,不能与另一国的语言特点相提并论,因此风格是不可译的.还有一部分人认为风格是可译的,如:刘隆惠、冯世则等,他们则认为风格并非不能译,而是难译.语言和思维都是实际生活的反映,所以不同语言之间又有着共通的联系,同一思想内容是可以在两种不同的语言中找到艺术效果上对等的表达形式的.笔者认为文学作品的风格是可译的,但其可译性是有限度的,此外风格可译的程度主要取决于译者对原文的理解程度和译者的表达水平.

2.文学作品的风格

关于风格,严迪昌在《文学风漫谈》中说:“文学风格是作家在一系列作品中,从整体、全面上透发出来的思想美与艺术美高度统一的一种境界美,是最为集中凝聚地体现着作家的艺术个性的外部特征”.《辞海》中风格的定义是这样的:“风格,指作家、艺术家在创作中所表现出来的艺术特色和创作个性.作家、艺术家由于生活经历、立场观点、艺术修养、个性特征的不同,在处理题材、驾驭体裁、描绘形象、表现手法和运用语言等方面都各有特色,这就形成了作品的风格.风格体现在文学作品内容和形式的各种要素中.”总的来说,风格的定义和构成有宽窄之分.“窄派认为风格仅见于文艺著作,且限于优秀的作家和作品;风格所指无非写作方式.宽派认为:文章之有风格,是普遍性的,不限于文艺,也不限于优秀之作.至于风格的构成,宽派认为诚然主要在于语言表现的特点,但又与作品的题材、主题和作者的思想感情息息相关(冯世则).”一部文艺作品的风格是由作者风格、文本风格、时代风格和民族风格互相揉合而成的,“应该是指一个作家所有作品中经常重复出现的主要的思想和艺术特点的总和”(刘隆惠).

不同的作家有不同的风格,有的雄伟奔放,有的刚柔并济,有的典雅婉约,有的精炼严谨.一个作家的风格有时自成一家,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鲁迅的风格、马克吐温的风格等等.风格是文学作品灵魂的外在表现,是作品得以传承的要因素.一个好的译者只有最大限度地传达出原文本的风格,才能使原作品在译入语读者中产生共鸣,才能使原作品在其他语言环境能被接受和流传.

3.可译性的依据

“形成作品风格的最重要的因素,是作家驱遣文字、运用语言的独特手法.它总是依赖于语言的一般规律而存在,绝不是不可捉摸的”(刘隆惠).哲学上讲物质决定意识,语言是人们在共同劳动中产生的,所以说任何一种语言和思想都是实际生活的反映.不同的语言可以反映相同的东西,同样的思想内容在两种不同的语言中也可以找到艺术效果相等的表达方式,这就是语言的共性.这是翻译之所以成为可能的前提.

除此之外,语言在表感功能上也存在着一致性.刘宓庆说:“讽刺作品几乎是无国界的”(刘宓庆,1990:54).这种一致性也为风格的传译提供了可能,使我们得以通过译作看到外国作品中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和作者所表达的精神实质.要想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放眼于整部作品,而不能斤斤计较于一词一句”(刘重德,1991:107-108)

4.可译的困难

翻译工作者在翻译一部作品时,如果不能传达原作的风格,就会使译文读起来寡然无味,不能引起译入语读者的兴趣,这就是失败的译作.风格其实并非不能译,而是不好译.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译者掌握两种语言水平的高低.首先译者要对原文语言掌握得很好,能够准确理解词句的意思和作者的写作意图,以及作品中具有作者自身独特风格的创造性语言,也就是说译者要具备认识作者风格的水平.不能理解就无从谈表达.其次,译者要对译入语有熟练的驾驭能力,能够在很好体会了原作风格的基础上用准确的译入语将其表达出来.正如老舍所说:“保存原著者的风格大非易易.但是,检测若我们能够对一位外国作家有深刻的了解,知道他在思想上艺术上的地位与特点.我们还是能够从我们的文字中表现他的风格的.”

有人认为一百个译者会产生一百个不同的风格,笔者认为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译者对原作风格的理解与原作风格的客观存在之间有一定的差距.如果读者中会产生不同的风格,那也是读者对作品的理解不足造成的,而且这些风格中也或多或少体现着原作的部分风格.因此,当一个译者进行文学作品的翻译时,对原文风格的把握程度会出现不同,这就使得“我们可以承认,思想在译文里常是不能表现得如在原文里的一样的充分而且好看;也可以承认翻译就是最好最高的,也不能把原文重摹一遍.”(郑振铎)正如曾虚白所说:“我以为翻译的标准只有一端,那就是把原书给我的感应忠实的表现出来等我只说这是我所见到的原书.” 所以不同的译者会产生对同一作品风格的不同程度上的再现.

语言之间存在共性的同时,还有自己独特的个性,这是由地理、历史原因造成的.作家利用这些语言的个性形成自己的风格,那就使风格翻译的可行性大打折扣.例如有诗云:“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秋.”诗的意思很容易理解,可是诗人又在此玩了一个拆字的小游戏,这一语言特色是很难译出来的.

5、翻译风格的标准 老舍说:“文学的翻译是用另一种语言,把原作的艺术意境传达出来,使读者在读译文的时候能够像读原作时一样得到启发、感动和美的感受.”他还要求译者要深刻体会原作者的艺术创造过程,把握原作精神,在目的语中“运用适合于原作风格的文学语言,把原作的内容与形式正确无遗的再现出来.”这就说明文学翻译要求译文在内容上一定要忠实原文,风格上要一致(指译文风格和原文风格).

对于忠实于原文,译者就要花大力气去做.他不仅要研读该作家的其他作品,还要对其背景、思想、写作环境和写作目的都有所了解,只有这样才能很好的把握其风格.这也是金教授翻译《尤利西斯》获得巨大成功的原因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当文章的内容和形式不能同时保留时,该舍弃谁保留谁?“文学的功用在感人,而感人的力量恐怕还是寓于‘神韵’的多而寄在‘形貌’的少;译本如不能保留原本的‘神韵’难免要失了许多的感人力量.”(沈雁冰)所以当遇到翻译的特殊情况时,我们要把文章内容的忠实放在第一位.如果个别语言特点没有译出来,而在整体上看又没有妨害原文的意思,这样的作品我们也不能说是失败的.如前所举例子,“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秋.”就有人翻译做“Where es sorrow? Autumn on the heart/ Of those who part”,除了拆字这一特点未译出来外,其他意思传达的还是相当准确的,一定程度上也再现了原诗的风格,也算是不错的译文.


对于忠实原文风格,笔者认为译者要最大程度上再现原文的风格,尽量避免译者风格对译作的影响.我们承认每一个译者都有其独特的翻译个性,都会在译作中或多或少的留下自己的痕迹.但是翻译不是表达译者本人的思想,而是译者用一种语言(目的语)来表达原作者用另一种语言(原语)表达的思想.我们进行翻译时必须将原作的风格放在首位,应尽量避免随意添加自己的风格.

茅盾说过:“要将一个作家的风格翻译出来,这当然是相当困难的,需要运用适合于原作风格的文学语言,把原作的内容与形式正确无遗的再现出来.除信、达外,还要有文采.这样的翻译既需要译者的创造性,而又要完全忠实于原作的面貌.这是对文学翻译的最高要求.” (引自《茅盾译文选序》) 这种做到既有“创造性”,又“完全忠实于原作的面貌”,“正确无遗”地再现原作的内容和形式,却是非常之难.这里面存在一个译者可操作的自由度问题.首要问题是要保持原作的风格,其次可以在此基础上添加一些与原文意思关联十分紧密的信息,借以加强原文的意思,使译作具有新的创造性.但是译者一定要十分谨慎地使用这种自由.

当然要译者完全避免自身风格在译作中的体现,也是很难的.在翻译过程中,“译者的部分心理要素特征与风格特征与原作碰撞而需自我克制,而另一部分心理要素特征与风格顺应原作者和原作得以舒展,因而可同时表现出原著风格和翻译个性.”(方梦之)翻译是使译文尽量接近原文,这就要求译者谋求译者风格最大限度向原作风格靠近.译者可以尽量选择与自己风格相近的作品进行翻译,这样就可以使自己风格的痕迹减到最少.

总之,文学作品风格的翻译一定要使译作风格接近原作风格,以此为前提允许译者做一些谨慎的创造性的翻译,但即使这样也要使之与原作风格达到最大的和谐的统一,这样的译作才是好的译品.

6.结语

文学风格的可译性一直以来备受争议,但是语言的共性为其可译提供了前提,诗歌和双关语虽然很特殊,我们也可以在第一忠实于内容的基础上进行翻译,它们也是可译的.文学翻译的主要目的是忠实的再现原作的思想内容和风格.由于各个民族和国家的语言文字之间确实存在着一些差异,译者和作者之间也存在着知识结构、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方面的差异,译者对原作风格的理解和把握会有一定的不足.总之,一部好的文学作品应该是译者紧靠原文风格,灵活运用翻译技巧,最高程度传递原文信息,使译者风格和原作风格得以最大统一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