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情况

更新时间:2024-02-2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154 浏览:17702

摘 要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可靠是构筑证券市场的基石.本文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以及有关部门对违规行为处罚情况的调查研究,分析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应从内外两方面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以避免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发生. 关 键 词 :信息披露信息披露违规违规成本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核心是会计信息,而会计信息的披露是确保建立公平、合理、公正、公开证券市场的重要条件,也是构筑证券市场的基石.在证券市场上,信息是必不可少的,它是连接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纽带,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依据.证券市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就是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通过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年报、中报,重大事件公告、并购信息等临时报告、其他信息等向信息使用者披露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流量等诸多对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

1970年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尤金法玛(Eugene Fama)提出了“有效市场检测设”理论,认为有效证券市场是一种能够充分反映已知信息的市场.因此,把证券对不同信息的反映程度划分为三种形式:弱式市场、半强式市场和强式市场.根据杨朝军等(1997)和陈小悦等(1997)的实证研究结果,证明我国证券市场已趋近于弱式有效市场,正处于向半强式有效市场过渡.由于证券市场还不具备半强式有效性,因而存在信息失真的现象.因此,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尤其是会计信息的披露进行严格的规范,在弱式效率市场中尤为重要.

本论文的研究目的就在于对我国的证券市场中会计信息披露违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分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性质和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有助于不断提高上市公司披露会计信息的质量,确保我国的证券市场健康有序地进行.

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统计描述

(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分类统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和持续信息披露两个方面具有很大的差别.如表1所示:

统计数据表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中,最多的发生在临时性重大信息的披露中,占58.8%的比重,特别是预亏公告和关联交易的披露违规占了约20%比重,显示临时信息披露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定期信息中,年报信息披露问题最大,占有总违规行为的28.8%;而在年报信息披露违规中,最大比重的是年报信息未披露,包括未及时公布年报和故意遗漏,隐瞒年报信息等,占13.6%,显示年报信息披露监管有待加强.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性质统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性质有两个特点.首先,绝大部分的违规行为是信息未披露,约占70%的比重,远远高于虚检测信息披露所占的比重,后者仅为13%.其次,存在虚检测信息披露和信息未披露共同存在的情况,显示有上市公司为达到目的易故意编造虚检测信息、隐瞒真实信息的行为同时存在.如表2所示:

总体上,信息未披露是比虚检测信息披露更常见的违规方式,也是证券交易所查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重点.而证监会查处的重点则是比信息未披露更为严重的违规行为一虚检测信息披露.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处罚的依据及处罚种类

(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罚依据.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作出处罚的机构主要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三家机构.中国证监会的处罚依据主要是《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深沪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作业比较完整规定的主要法规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处罚的种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推荐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处罚种类包括责令改正、内部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罚款及职消资格或报证监会查处等几种.《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对在股票发行、交易过程中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行虚检测陈述的上市公司和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以及撤销其从业资格等几种,如表3所示:

从历年处罚情况看,这几种处罚类型占有不同的地位.在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中,占有最大比重的是内部批评,约占处罚总数62%的比重,其次是公开谴责,约占23%的比重,两者合计占85%的比重,它们成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处罚的最主要方式.

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处罚情况的统计描述

(一)处罚次数.从1993年起至2001年10月上旬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共进行了218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处罚,其中中国证监会29次,深圳证券交易所124次,上海证券交易所65次,如表4所示:

在总共的218次处罚中,有156次发生在2000年以后,占总处罚次数的72%,而在2001年的104次处罚中,有45次是在7月以后三个月发生的,显示2001年开始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强了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查处.

(二)处罚的威慑力分析.对信息披露违规的公司进行处罚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希望被处罚的公司吸取教训,不再违规.因此,把被处罚公司是否再犯作为考察处罚手段有效性的一个重要指标.

1、重复受到处罚的上市公司家数统计.从信息披露处罚的统计来看,共有36家上市公司受到过不止一次的处罚,占171家受处罚公司的21%.如表5所示:

2、处罚手段与再处罚的关系.为了研究不同处罚手段对防止“再犯”的有效性,必须进一步分析不同处罚手段与再处罚的关系.如表6所示:

由上表可见,第一次处罚为内部批评的公司受到再处罚的概率高达20%.显然,以内部批评为主的处罚手段有效性非常局限,没有起到阻止再犯的效果.但是,受到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违规处罚的上市公司,只有7.6%的公司再次因为信息披露违规受到处罚.这说明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处罚具有较大的威慑力,但证监会处罚只占所有被处罚数量的13%.


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充分是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主要形式.从以上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虽然证监会及深沪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在不断加大,但仍然有些上市公司为了达到特定的目的,违背会计制度的规定,蓄意歪曲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诸如“琼民源”事件,“琼民源”1996年年报中所称5.71亿元利润中有5.66亿元是虚构的,占总利润的99.12%,并且虚增资本公积6.57亿元;“红光实业”通过虚构收人,调增利润1.57亿元;“银广厦”在1999~2000年问,通过各种手段,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还有些上市公司从自身利益出发决定披露重大事件的时间,甚至与庄家勾结,配合其操纵市场,选择适合时机披露,严重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及时胜,损害了众多投资者的利益.
(二)处罚力度不够使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成本大大降低.我国的证券市场存在着监管体系薄弱,监管手段落后,监管人员不足的现象.因此,上市公司会计查重被发现的概率极小,对其处罚的力度也不够大,使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违规成本相对低廉.我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处罚主要为罚款和要求撤换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宣告其为市场禁入者,但这些并未使它们受到实质性的惩罚.而政府鼓励或默认企业提供虚检测会计信息,直到现在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追究当事者的责任.对于相似度检测机构来说,主要处罚为罚款、暂停执业、吊销资格、甚至刑事处罚,但由于现在还没有严格的民事赔偿制度,这在相当程度上助长了相似度检测机构冒险参与查重的积极性,也没有对违规者起到很好的威慑作用.相反,实际上对违规披露信息的上市公司处罚的直接经济后果是引起股价大幅下跌,进一步加剧了作为股东的投资者的损失.这种忽视对受害投资者进行民事赔偿的做法显然是不可取的.只有通过对受害投资者提供充分的补救,才能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维持公众对投资市场的信心.

(三)利益诱惑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在我国上市公司股本规模偏小,市盈率居高不下的市场环境下,信息披露违规所带来的收益与低廉的违规成本相比可以说是巨大的,违规行为的财富效应也是超乎寻常的.例如,银广厦1999年和2000年通过虚构7.45亿元利润创造了“中国第一蓝筹股”的神话,其停牌时的流通市值比1998年末增加了至少70亿元.正是由于会计信息披露违规的预期收益明显大于预期成本,不违规的机会成本过于高昂,我国证券市场才不断出现“刚通报了张家界,又冒出了麦科特,刚处罚了ST黎明,又惊爆银广厦丑闻”的现象.因此,只有尽快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对信息披露违规的上市公司和相似度检测机构处以重罚,同时加大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大幅度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违规成本,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会计信息失真屡禁不止的势头.

(四)注册会计师的监管不力是造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泛滥的外部动因.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披露质量是投资者关注的焦点,而注册会计师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实际的状况却不容乐观,有些注册会计师不仅不能没有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反而成了上市公司制检测查重的帮凶.特别是,如果注册会计师的收入严重地依赖于某一客户时,就会害怕与客户争执而失去其收益.因而可能会屈从客户管理当局的压力而不会保持其独立性.

五、解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问题的有效途径

(一)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公司治理的途径,一方面通过优化股权结构、在公司内部建立有效的制衡、激励与约束机制,另一方面逐步建立健全有关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增加执法力度,培育公司外部治理市场,最终使我国公司治理达到内部治理机制完善、外部治理市场有效、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健全的目标.

(二)建立和完善高质量会计准则,完善会计规范.科学、完善的会计规范是达到会计信息供求平衡的重要手段.从目前情况看,正是《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等具体准则与制度的出台,使得提前确认收入等利润操纵行为受到了一定的遏制.进一步研究并尽快出台新的具体会计准则,对治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意义重大.

(三)完善公司审计制度.注册会计师审计是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应逐步理顺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体制,提高行业整体职业道德水平,并制定有效措施形成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互相监督机制.在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管的同时,必须着手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制度,解决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问题.这样才能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外部监督,杜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发生,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繁荣和稳定.

(编辑 聂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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