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公平正义也可有个时间表

更新时间:2024-03-2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760 浏览:15236

“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句话,总书记在最近不到三个月时间内至少说了两次.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也援引过,是作为检察机关案件的目标来提出的.

让民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句话无论是作为口号,还是建立法治国家的终极目标之一,其政治正确性毋庸置疑.不过,由于法律永远不可能与现实的复杂性一一对应,更由于感受是主观的,直接间接来源于案件的参与者,是一个一个具体的人,而非抽象的“民众”,所以落到法律实践层面,尤其是具体到每一个利益相关人,“让民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变成一个只能无限接近而难以完全达成的目标.至少,迄今还没有一个国家有自信声言自己做到了.


坦率地说,今天的中国距离实现这个目标仍然遥远,尤其是当我们以民众的感受作为衡量标准的时候.

距离是明摆着的.

比如,虽然中国刚刚建成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或由于很多法律部门对于中国还属于新生事物,或由于认识、经验不足,导致一些法律至今缺失,许多已经实施的法律则可执行性差,无法发挥预期的作用.其中,最让人感到不满意的有物权法、反垄断法等等.

再比如,中国严重缺乏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甚至国家迄今仍然不得不依靠被业内称为“小司考”的特殊渠道,人为降低准入门槛,来补充法官、律师的现实缺口.

由于和民众利益、感受直接相关,最容易招致反感或恶感的恐怕还在执法环节.这一点甚至不需要列举具体的例子,中国的人大代表在监督国家机关方面堪称“温柔”,但“两高”在全国人大屡屡被责难,“两高报告”连续多年在得票率上稳居末尾就足以折射民众的不满.

但高山仰止决不该成为中国望而却步的理由.所以,我们乐见越来越多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公开倡导弘扬这一理念,乐见他们愿意身体力行地将之作为自己或相关的国家机关的执政或施政目标,为达成这一目标,从每一个司法案件、每一个当事人那里集聚对公平正义的感受.

幸运的是,这不仅仅是一个姿态,当代中国的执政者似乎也知道该如何摆脱转型桎梏,去接近这一远大目标.如在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所说的:确保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用权受监督等等.

其实,不妨把所说的目标也引入这里,用时间表的形式把这些设想变成一项项经过一个短时间努力就能触手可及的阶段性目标.说感受,也许稍显虚了一点,但论专业,则绝对看得见、摸得着.让每个判决文书的格式都合乎规范内容都有理有据,让每个犯罪嫌疑人都得到人道的对待,让每个都得到查证与负责的答复,让每项审判都经得起专业的审视,进而让法官真正实现职业化、专业化,让司法彻底去行政化,让法官真正独立审判等直至让法律成为法律人及全体国民的信仰.每一步都确定一个具体的时间,只要做得到,民众一定能感受到.

必须承认,这个世界上有些国家、地方比中国更接近于“让人能感觉到公平正义”.事实上,在那些越是接近这个目标的地方,那里的法律人士越是会时常有一种如履薄冰的感觉,生恐经手案件中的任何一点瑕疵让他们所信仰的法律受到玷污,让他们所憧憬的秩序与公正受到伤害.有意味的是,明知道倾尽全力也只能是一点一点接近,法律的信徒们却心甘情愿为之殚精竭虑,而人类社会的现代法治进程,也就是被这样的“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推向前进.

一国的政治领导人如果愿意信仰法律,依法治国尤其是依宪治国就真正开了一个好头;如果这个国家的法律人信仰法律,那么,我们距离所说的目标,也就不远了.